公告(2016)2号(设立县选举委员会的公告)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6-09-02 09:41:37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主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吕 英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田国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任 强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任江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 员:白文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杨俊秀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王 刚 县纪委副书记
黄炳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余文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正银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涂志彬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旭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启平 县财政局局长
张 薇 县司法局局长
杨 俊 县民政局局长
熊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天龙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 珂 团县委书记
宋利红 县妇联主席
县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任江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