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第7号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7-10-29 16:19:1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7〕第7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白文桥同志辞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7年10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白文桥因工作岗位调整,于2017年10月10日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白文桥同志辞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