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全县2012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2-11-01 11:09:02
秀山人办函〔2012〕4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对《关于全县2012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陈启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2012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你办,请报告县人民政府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做好整改工作,并于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特此函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县2012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陈启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2012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我县经济发展趋缓的形势,县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通过强化税源监控、开展税费专项清理、加强零散税源管理等措施,狠抓财税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成效明显,重点建设及民生项目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全县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会议指出,当前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还存在的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税收入形势严峻,完成全年目标压力较大;二是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不强;三是增支因素较多,预算平衡压力大;四是薄弱环节仍然存在,精细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做好下阶段的财政工作,圆满完成2012年财政预算任务,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税费征管,确保完成任务。各征收部门要变压力为动力,着力抓好重点税源的评估分析,加大税费稽查力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零散税种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力度,依法做好征地拆迁,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城市建设配套费及时解缴入库。坚持依法治税,坚决防止预征税收、“寅吃卯粮”现象发生。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计划编制审批、项目资金监管、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责任追究等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益。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严控预算经费支出,努力争取上级资金。一方面,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让更多的钱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性支付资金,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
四、强化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大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逐步扩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强化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的追踪落实,着重从完善体制、机制层面予以整改。
会议同时指出,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在接受人大财经监督方面还存在财政报告内容不够完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为缓慢、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尚未开展等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一是从明年起,县财政局要对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分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严格按照《监督法》、《预算法》有关要求,改进报告写法,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二是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我县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公开相关财政信息。三是县政府要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我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采取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与预算部门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扩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范围,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县政府要认真研究分析我县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状况,适时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县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大。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10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