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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2-11-09 11:10:46

 

  秀山人办函〔2012〕3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对《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曹邦兴所作的《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你办,请报告县人民政府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做好整改工作,并于4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特此函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重视办理工作、规范办理程序、注重办理实效,较好地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任务;但仍存在少数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力度不大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人大意识,提高对代表建议的认识。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深刻认识代表建议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承办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严格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具体表现。要严格按照《代表法》、《监督法》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二、强化工作机制,在推动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机制,对一些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影响和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县政府领导要亲自督办,要带领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拟定具体方案,落实可行措施;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跟踪督办,协调好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办理工作制度,实现办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同时,要逐年增加代表工作专项经费预算,确保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工作,特别是代表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大。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10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