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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3-06-03 11:12:54

 

  秀山人办发〔2013〕16号

  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交通委员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你委认真做好接受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审定,决定对县交通委员会开展工作评议。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原则及目的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促进工作、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评议,促进县交通委员会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进一步制订并实施好我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评议内容

  对县交通委员会2012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情况。重点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执行上级人大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情况;

  (五)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六)干部队伍建设及机关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三、时间安排

  整个评议工作从2013年5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为准备、调查、评议、整改4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

  1.制定评议方案。起草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印发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2.成立领导机构。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吕英任组长,副主任傅彪任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代表工委,县行政中心1021室),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彭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3.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参与评议调查的人员学习县交通委员会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和了解县交通委员会的职能、职责,熟悉其工作。

  4.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动员会议。参会人员为: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交通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机关职工代表。会议议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评议工作,县交委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5.着力营造氛围。在秀山电视台、《秀山报》、秀山网和28365365手机备用网址公布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相关信息。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发动和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评议工作。县交通委员会要召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动员会,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迎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有关准备。

  (二)调查阶段(2013年6月上旬至中旬)

  调查阶段主要是调查组查阅县交通委员会2012年换届以来的有关资料,了解其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广泛收集各方面对县交通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将汇总的意见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同时形成专题调查报告。

  1.开展走访调查。调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视察、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到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村居,对县交通委员会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

  2.收集群众意见。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采取开座谈会、发问卷调查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并汇总后,交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电视台、《秀山报》、秀山网、28365365手机备用网址设立评议专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3.督办重大问题。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依法对被评议部门提出询问、质询,或者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就有关问题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4.形成调研报告。调查组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在法定时限内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初审,由调查组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报告。

  (三)评议阶段(2013年6月下旬)

  1.印发调研报告。在常委会议召开7日前,将调研报告印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情况,为评议做好准备。

  2.听取工作报告。在6月下旬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县交通委员会工作报告。

  3.进行工作评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根据县交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评议调查组的调研报告,对县交通委员会2012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和审议发言。

  4.满意度测评。参与测评的人员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县人大代表组成。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测评。满意票超过实际参评人员2/3以上确定为满意;满意票与基本满意票相加达到过半数的确定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确定为不满意。

  5.形成评议意见。评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评议意见印发给县交通委员会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评议结果报送县委,抄送县政府、县委组织部。

  (四)整改阶段(2013年7月至10月)

  县交通委员会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10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切实进行整改,并于10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负责跟踪督查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重视评议工作。县交通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切实做好迎接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对评议工作要积极配合,确保评议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主动整改。县交通委员会要以此为契机,主动抓好本单位有关问题的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要把注重实效的原则贯穿评议的始终,正确对待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禁防形式主义,确保通过评议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客观反映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截留县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县交通委员会有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要在综合分析和分类整理的基础上,如实转交县交通委员会并督促整改。

  (四)抓好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加强与县交通委员会工作联系,协调有关事项的落实。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安排表

  2.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调查组成员名单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人大。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3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安排表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备注

  准备阶段(2013年5月)

  1.评议调查组组长与县交通委员会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2.拟定评议实施方案(草案)。召开座谈会,收集相关资料、拟定问卷调查表,修改完善实施方案(草案);

  3.实施方案(草案)提交主任会议审定后,印发县级各部门和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

  4.召开动员部署会;

  5.在秀山电视台、《秀山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的通告。

  6.组织参加评议、调查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动员会地点:县交通委员会机关。

  调查阶段(2013年6月上旬至中旬)1.石堤片区座谈会,听取对县交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梅江片区座谈会,听取对县交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听取县运管、路政、公路养护、海事处及万方公司对县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听取县交委服务对象对县交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视察县交委2013年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6.听取县交委工作汇报,对其工作进行自评。同时调查组与县交委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建议。

  7.通过网络等媒介收集市民对县交委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8.问卷调查汇总。形成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调查组成员意见。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负责本辖区县人大代表的问卷调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

  评议阶段(2013年6月下旬)1.将县交委工作报告和对县交委工作的调查报告书面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2.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3.在县内主流媒体公布县人大常委会收集整理后的建议和意见。

  4、形成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结果报县委,抄送县政府、县委组织部。

  整改阶段(2013年7月至10月)1.县交委制定整改方案;

  2.县交委收到评议意见10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方案;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负责跟踪督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3.在县内主流媒体公布县交委整改情况。

  4.2013年10月县交委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2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交通委员会工作

  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长:傅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彭峰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成员:赵通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

  杨勤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教工委主任

  王刚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纪委副书记

  陈永锋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龙明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杨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郭照军县人大代表、兰桥镇人大主席

  张凌云县人大代表、钟灵镇人大主席

  杨大国县人大代表、海洋乡人大主席

  田维彪县人大代表、大溪乡人大主席

  赵相文县人大代表、溪口镇龙洞居委会主任

  白斌县人大代表、石堤镇猫岩村村民

  吴洪正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龙静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工作人员

  备注:乡镇人大主席只参加片区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