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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议县民政局工作的审议意见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3-09-06 11:13:41

 

  秀山人发〔2013〕11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评议县民政局工作的审议意见

县民政局:

  2013年8月23日、26日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工作报告》,同时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县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在社会救助、优抚双拥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福利事业、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以及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成绩值得肯定。同时,在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政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为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的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民政政策执行力。一是拓展民政宣传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扩大民政工作的影响力。二是丰富民政宣传手段,对内容特殊复杂和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民政政策,利用多种渠道仔细解释、详细宣传,提高工作对象的知晓率,增进理解、配合。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建立激励机制,让更多的人、更丰富的载体从事民政宣传工作。

  二、加快殡葬改革步伐,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等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建立机制,争取惠民补助,寻找突破口,逐步推行火化。三是进一步调整县城文明治丧区,合理设置城区殡仪服务站,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规范现有殡仪馆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价格做到公开透明。四是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做好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衔接,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基层政权公信力。一是加强对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尽早部署前期工作,营造民主选举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对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指导,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议事程序。三是加强对村务公开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公开事项按要求准确公开。四是加大对村级自治组织和社区服务站的硬件投入。

  四、创新和完善经营模式,提升城乡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细化院内管理措施,继续发展院办经济,逐步提高管理人员待遇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对民政对象就医定点单位的协调,解决好孤老人员住院管护人员难雇请等问题。三是出台激励政策,进一步发挥市场活力,鼓励老年人积极入住公寓安享晚年,鼓励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民政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政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能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积极争取支持,配齐配强并相对稳定基层民政干部队伍,让民政工作人员干得安心,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满。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