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3-09-06 11:14:22
秀山人发〔2013〕10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8月23日、26日召开的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促进公正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的总体效能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队伍建设、检务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平衡,队伍整体素质与公正执法的要求不够适应,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职责的需要。三是执法能力与执法办案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干警就案办案的思想仍较突出,单纯地满足于完成执法任务,对案件办理给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的研究和关心少,且存在畏难情绪,在促进公正执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对策研究上缺乏主动性。
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对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推进执法规范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围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健全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的各项机制,构建符合实际、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的检察业务规范体系,促进公正执法,不断增强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预防和惩处职务犯罪。要坚持预防工作关口前移,围绕秀山经济社会发展大计,加大对重点部门易发职务犯罪领域的介入和监督力度,适时灵活地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意识,共同营造廉洁透明的政务环境。
三、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与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探索总结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群众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社会矛盾发生的源头和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助推全县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形成检察职能与社会管理综合服务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强检务能力保障。要认真研究现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整合内部资源,在引进和留住人才上下功夫,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强新进检察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学习,努力培养政治成熟、业务精通、懂科技的复合型检察干警,提升检察队伍职业道德和法律工作水平。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相结合,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县检察院接此审议意见后,要认真研究整改,切实促进公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在四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