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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3-11-04 11:14:55

 

  秀山人发〔2013〕14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县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法院基层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法官队伍人员素质不断增强,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基层司法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会议指出:县人民法院在基层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加强,司法水平、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司法作风还需改进,司法环境、司法保障仍需改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不断深化认识,着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是要着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研究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二是要加强队伍管理,依法监督,从严要求,促进司法公正;三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化解纠纷的能力,认真解决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立足公正司法,着力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要充分发挥内部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适时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竞赛,为法官提高审判业务水平提供有效平台;二是要全面、均衡地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三是要重视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关注民生,以案释法,以法答疑,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完善规章制度,着力加强审判管理

  要多方保证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积极争取编制员额的配置,确保法院办案需要,积极探索法院吸引人、留住人的办法,促进法官管理工作机制更符合法院工作实际;要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和法律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总结和创新审判管理,进一步从审判和执行程序上、质量上确保公平正义;要加强党纪、政纪、法纪监察,加大对易发生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重点岗位和工作环节的制约监督,完善司法人员业绩档案,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和廉政制度,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工作衔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与县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工作衔接,立足平安建设需求,争取对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尽快启动县人民法院办公楼现有土地置换或拍卖程序,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推进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加快洪安、溶溪两个中心人民法庭恢复重建工作进度,保证县人民法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特别是要加快“民生法庭”、便民诉讼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促进法院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县人民法院接此审议意见后,要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并于4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