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委关于对县十七届第一次人大代表13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write--] 发布时间:2018-01-10 21:01:15

 尊敬的赵相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县公路养护力度的建议》(第132号)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近年来,在市交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抓住国家重点扶持修建农村公路这一难得机遇,加快了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大力实施通畅和通达工程,农村交通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是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地区重要的公益基础设施,对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318号)。我县公路局管养了我县境内的国、省、县道。各乡镇(街道)落实专门机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我委积极争取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督促乡镇(街道)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视。严格落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秀山府办发〔201380号)文件。

三、 我县境内国省县道上的道班房大部份建设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已是危房不能住人。现正在向市交委及市公路局申请新改建道班房资金,对我们的道班房逐步实施改造。

四、 现在的道路都是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我县公路局对路面的养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机械化,集中式养护。

五、督促县路政大队加大巡查力度及道路安全法的宣传力度。

感谢您对我县公路建设及管养工作的重视及支持。

    此复函已经汤亚兵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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