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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1-10-25 09:45:05

 

  秀山人〔2011〕20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1年10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田庆补等19名同志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田庆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姚庆江县委副书记

  吴显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再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员:雷德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王刚县纪委副书记

  杨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余文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兴友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正银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涂志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平忠县公安局政委

  杨秀祥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鲁秀县司法局局长

  任明亚县民政局局长

  吴秀宏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婷婷团县委书记

  宋利红县妇联党组书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10月21日

  主题词:任命选举委员会成员决定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工作部门,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1年10月21日印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