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1-10-25 09:45:05
秀山人〔2011〕20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1年10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田庆补等19名同志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田庆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姚庆江县委副书记
吴显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再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员:雷德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王刚县纪委副书记
杨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余文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兴友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正银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涂志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平忠县公安局政委
杨秀祥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鲁秀县司法局局长
任明亚县民政局局长
吴秀宏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婷婷团县委书记
宋利红县妇联党组书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1年10月21日
主题词:任命选举委员会成员决定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工作部门,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1年10月21日印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