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3-08-05 11:58:18
关于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法制民族专业代表小组
根据秀山委办发〔2011〕42号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十五届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按照本届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6月上旬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8人在常委会副主任任江河带领下,先后深入岑溪乡、石堤镇、中和街道、安监局、供电公司及育才中学、部分村﹙居﹚、单位、企业、学校调研,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对“六五”普法工作中期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了归纳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查报告。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依据《“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重要法律得到广泛宣传和普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县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法治秀山建设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服务秀山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制健全,工作有保障。“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着力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做了大量工作,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大综治“七位一体”工作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考核。各街道、乡镇、部门根据规划任务调整和充实了普法机构及人员。建立健全了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法制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各中小学认真落实由法律工作者及政法退休干部组成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以及在秀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经培训成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骨干。“秀山法治网”开通后,为反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动态提供了新方式和新平台,全县人均0.5元的普法经费已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本满足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求。
﹙二﹚重点突出,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得到推进。一是抓表率,强化了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这个“重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基础是推进全民守法,关键是加强法律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在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广大公职人员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上,我县一直坚持重点对象学法,职能部门组织学法,统一实行“以考促学”的方式,使全县新提任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全面得到落实,树立了领导干部及广大公务员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形象。同时,在法治精神引导下,不断完备各类制度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公职人员向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化。二是严要求,巩固了学校青少年学法用法这个“源头”。县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全面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做到“五落实”,加强目标考核,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促进了师德校风的明显改观,使《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学校师生中得到较好的贯彻和遵守。学校通过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学生走上社会后成为守法公民创造了良好软环境,同时也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升。三是重农村,满足了农民及农民工学法用法这个“大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各乡镇和街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要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落实制宣传教育目标责任,针对农民及农民工广泛开展了能动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单位形成了各有特点的普法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农民及农民工的普法工作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岗位、贴近发展。在法制宣传方式上已呈现出宣传有阵地、学法有书屋、服务有指南、咨询有平台、援助有人员、守法有提示、执法有规范,不断满足了广大农民及农民工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四是促诚信,落实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这个“重头”。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经济发展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理念,通过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有效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开展。近年来,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组织下,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组织法制教育培训多达20场次,近68家企业30余名法律顾问积极承担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和法制轮训任务,使企业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得到了较好的形成,不仅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而且促进了各类企业依法发展。
二、普治结合,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论断,县人民政府围绕“法治秀山”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平安秀山”建设,坚持以“法律八进”为抓手,结合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21888”工程创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狠抓法治保障,深入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已形成一批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机关)、乡镇(街道)、学校、企业、村(社区)。如县安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宣传标语、宣传单和文艺演出等形式,拓展实施安全法知识“十进”活动,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安全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18家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态监管,对D级企业实行挂牌整治,B、C级企业按照“五定责任制”做到“五落实”;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69家非煤矿山、8家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建设通过认证,7家工商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完成;“打非治违”成效显著,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良好,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面夯实我县安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先行法治化”提供了实践依据。县教委认真落实依法治教,加强法治建设量化考评,78个法人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落实了每周一节的法制安全课,全县所有班级推行了《公共安全健康成长教育读本》,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都运用了《学生法制安全记录本》,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加率达100%,合格率达98%以上,先后查处学校违规收费19次,查处老师违规补课12人次,校园安全科技投入加大,实现了学校安全网络监控,极大地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县人力社保局在全县27个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咨询台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点,全面接受广大老百姓咨询人力社保法律法规政策;为提升人力社保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水平,出台了《行政处罚调查与处罚分离制度》、《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服务时限承诺制度》、《结果查询制度》、《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共八项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做到亮证执法,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同时,《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的深入贯彻,推动了我县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县民政局着力加强低保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取消了一批不合法低保人员资格,切实维护了法律精神,促进了社会公平。县食药监局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工作,积极开展逐户摸排和覆盖式法制宣传,全面推行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监管,为广大食药品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法治保障。
同时,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在县政府的精心组织下,不断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切实落实部门执法主体责任和委托执法监管,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地方依法治理工作。在城区广泛开展“五城同创”,城区交通秩序、市政、规划、建设等行政执法资源得到整合,城市文明形象显著提升;在维护政务环境和落实廉政法规中,着力预防源头腐败,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认真受理行政复议,严格国有资产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拍挂,建立廉政教育基地,有效减少了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在贯彻土地和城乡规划法规中,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使农村违法建设问题进一步得到治理;在贯彻涉及森林、水利、道路交通、矿山管理等安全法规中,全面推行属地监管责任,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在落实信访、人民调解法规中,认真落实工作机制,强化考核,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得到广泛贯彻,基层民主意识普遍提升,村民自治管理不断推进,“四民主、两公开”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效明显。
城区街道及社区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服务社区群众的民主法治水平明显提高,目前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覆盖率分别达到88.6%、72.4%;国有企业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立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把普法工作与廉政建设、行风整顿有机结合,开展了以“讲法治、讲秩序、讲诚信、讲公德”为主题的诚信守法专项教育活动,坚持全面实行厂务公开,建全法制联络员制度,明确在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前请法律顾问介入,开展风险评估,实现了完全靠行政命令推动工作向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转变,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
我县法制宣传教育从总体上讲取得了一些成绩,做了大量工作,干部群众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多的领导干部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各级各部门运用法律处理政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成效。但仍有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力不足。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是摆在普法工作面前的重要课题。从本次调研情况看,由于各种原因,少数基层单位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调换快,导致抓此项工作的队伍不稳定,基础工作仍较薄弱,形成档案资料不齐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得不到如实反映,新补充的同志思路不清,任务目标不明确,业务不精,相关信息得不到正确和及时传送,加上县法制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仅3人,难以完成对全县的业务指导任务,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受到一定影响。
﹙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仍然不足。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指导标准是“六五”普法期间,每年法制建设工作经费人均不低于1元,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而我县财政预算的相关工作经费仅0.5元,既不符合市上的要求,也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推进普法工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深化对“六五”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带有根本性的基础工作,采取各种扎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领导机构的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年度汇报、开展检查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加强专职人员配备,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抓好分类指导,促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要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突出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具体特点,分别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等学法用法,真正做到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守法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细化措施,推动学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进一步明确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目标任务,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和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常态化,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青少年成长面临的社会环境等复杂因素,时适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四﹚注重实践,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化管理水平。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围绕依法办事、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等环节,积极探索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努力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要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依法行政示范窗口 ”、“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提高和规范各级各部门行政管理和执法水平。
﹙五﹚强化督查,确保“六五”普法中期目标实现。县政府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建设工作责任。要突出特色,挖掘亮点,着力培育各级各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