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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议县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3-09-06 11:58:39

 

 
关于评议县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和第16次主任会议安排,常委会刘大敏副主任率调研组,于7月下旬对县民政局换届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调研基本情况:7月18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议县民政局工作动员大会。7月下旬,调研组实地视察了平凯街道亲如家民办老年公寓和县老年公寓,以及石耶、梅江、兰桥、龙池、宋农、石堤等镇敬老院或村五保家园,并且在钟灵、石堤2个片区及民政局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村居干部、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干部、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与个别职工代表谈话。同时委托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向县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发放调查问卷,在秀山电视台、《秀山报》、秀山网和28365365手机备用网址发布通告征求市民建议意见,这次调研涉及面较广,人数较多,调查中始终贯穿了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调查问卷测评情况:调研组发放调查问卷内容涉及县民政局工作总体评价及依法履职、工作作风、宗旨意识、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共收回调查问卷956份,其中县人大代表205份,机关干部126份,其他社会各界人士625份,具体情况如图所示:
 
(三)对县民政局基本评价:经问卷调查测评和座谈了解,调研组综合分析认为,县民政局班子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作风扎实,形成了风清气正、求实创新、团结民主、积极向上的强大工作合力。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在社会救助、优抚双拥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福利事业、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以及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五保集中供养率,跃居全市前列,低保动态管理花大力气顶大压力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整,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优抚安置严格按政策落实。切实做到了“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发挥了“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解愁”,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连续5年被市民政局表彰为先进单位,2012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同时,县民政局班子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探索和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模式,求实效重落实。
二、主要问题
(一)民政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县民政局虽然在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着手段单一、覆盖面窄等问题。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安置等申请,婚姻登记办理,社团组织申报,村民自治权益保障,以及推进殡葬改革等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宣传到不同的群体中去,且多数民政服务对象受自身条件所限,往往不能通过网络等新兴媒体了解,加上群众对民政救助的认识发生变化,从过去耻于受救助到主动争取救助,必然要求民政工作社会透明度越来越高,民政宣传工作面临量大面广、时间紧迫和需创新宣传方式等压力。
(二)殡葬改革推进有待加速。殡葬改革是丧葬习俗领域的一场革命,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县民政局为规范殡葬行为、提倡文明节俭办丧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从整体上来讲,我县殡葬改革推进步伐缓慢,与周边区县横向相比,较为滞后。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如已建成的火化场,很多群众不知道。二是农村乱埋乱葬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即使在主要交通要道、生态旅游规划区、县城周边森林屏障区以及村庄院落的房前屋后,新旧坟墓仍随处可见。三是火化工作尚未真正推开,火化场自2012年建成以来,仅火化遗体19具,而正常死亡火化率几乎为零。四是殡葬服务尚有差距,全县仅有秀山殡仪馆一家合法场所,但是入场路及停车场地尚未硬化,墓地便道不畅,四周美化绿化度不高;涌图殡仪站紧邻居民区和学校,至今仍在营业。五是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较为滞后,乡镇建设积极性不高,民政局拿着项目难以落地。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县民政局对民主选举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还不够,加之个别选举单位存在长官意志,致使选举不能充分体现选民的意志,至今尚有个别村未成功进行换届。二是在指导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村规民约不够完善,工作主要还是靠行政手段。三是村务公开重形式,欠缺村民关注之事,个别地方村务公开还没真正做到按时、按期、按程序、按规定方式进行,处于为公开而公开的被动局面。四是社区建设还有差距,难以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四)老年和福利事业的一些细节问题还有待完善。一是随着敬老院五保老人集中入住率的大幅提高,院内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特殊群体难管理、管理人员经费短缺、安全任务重等矛盾。二是民政医疗救助对象特别是五保老人在住院期间护理人员不好落实,尚有个别基层医院不愿收治五保老人或医疗费用较高的情况。三是社会养老工作还有待加强,县老年公寓建成后入住率不高,既闲置了资源,又不利于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仅有的一家民办养老机构硬件设施欠缺、收养人员过多,服务质量不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五)民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当前民政工作内容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且大部分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民政队伍的建设尚未跟上。一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不足。全县仅有乡镇(街道)民政干部53人,且还有很多兼职,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操作繁杂、熟悉业务周期长,其他干部难以准确地解释政策和把握民政对象的要求,民政干部工作压力大,其他人不愿干。二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变动大,业务熟悉不够。三是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民政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增强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可能地让社会民众接触民政、了解民政。一是拓展民政宣传工作渠道。既要抓好民政系统内部宣传,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加强横向宣传,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丰富民政宣传工作手段,要加强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对内容特殊复杂和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民政政策,利用上门机会仔细解释、详细宣传,提高工作对象的知晓率,增进理解、配合。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建立激励机制,让更多的人、更丰富的载体从事民政宣传工作。
(二)加快殡葬改革推进步伐。一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切实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让农村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二要积极争取支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两级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建立机制,争取惠民补助,寻找突破口,从民政对象和党员干部入手,逐步推行火化,不断提高火化率。四要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进一步调整县城文明治丧区,合理设置城区殡仪服务站,规范现有殡仪馆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价格做到公开透明,推进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陵园。五要加大财政投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要统筹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三)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一是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尽早部署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换届选举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对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指导,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程序,提高村民参政议政热情。三是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公开事项能按要求准确公开。四是加大社区服务站建设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规范化社区。
(四)提高敬老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细化院内管理措施,继续发展院办经济,逐步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待遇和工作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对民政对象就医定点单位的协调,在县老年公寓附近拟建一所便于服务民政对象的专门性医疗机构,统筹解决孤老人员住院管护人员难于雇请等问题。三是加大社会养老的宣传力度,吸纳更多的老年人入住老年公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提高生活质量。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活力,出台激励政策,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 “主角”,鼓励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把服务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
(五)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民政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政办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能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积极争取支持,配齐配强并相对稳定基层民政干部队伍,让民政工作人员干得安心,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