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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调查报告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4-08-29 12:02:45

 

 
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此作出了安排部署。为全面了解我县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现状,7月下旬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红星中药材公司、兴旺粮油专业合作社、涂孝山羊养殖场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基本特征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2014年6月,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5家(含市级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03个,新型股份合作社144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个、家庭农场220个、种养大户764户,农业经营性经济组织达1556个,被评为国家农业部“部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个、“全国种粮大户”1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1个、“中华名果”2个、“中国具有影响力合作社产品品牌”1个、“有机食品”10个、“重庆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强”1家,获得农产品注册商标69个、QS认证17个,初步构建起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主体数量增长快。与2011年相比,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增长133%、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63%、家庭农场增长138%、种养大户增长54%、农业经营性组织增长60%。二是生产经营方式多。土地流转方式有租赁、承包、入股等,资本组织形式有独资、合伙、股份合作等,经营项目涉及种养、加工、销售、研发、旅游、服务六大行业60余个种类,已呈现出由传统农业向特色农业及农旅融合推进的发展态势。如石堤片区成片的柑橘、油茶每逢花开挂果时节就成为人们体验乡村旅游的好去处。三是助农增收效果好。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聚集社会资金近10亿元,农业产业规模效益成几何数增长,解决了10多万人的就业及增收。如外出务工人员张力军、代国海、王林生回乡创办友鑫农业公司,投资近1000万元建起了武陵山区最大的柑橘中转交易市场,较好解决了秀山及周边地区柑橘保存难、销售难问题,保障了果农增收;钟灵茶叶公司在凯堡村带动农户种植生态茶叶3000余亩,每年支付劳务费60余万元,出租土地农户户均收入4000多元。
二、措施·主要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优势,以土地流转、特色产业、政策扶持、品牌打造、农市对接、考核评比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土地流转。2008年,成立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构,加强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宣传,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在就近的土地上务工的基础上,指导农户与经营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46.7万亩,其中规模经营35.8万亩。通过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提升了土地社会化组织程度,较好解决了农村土地大面积撂荒的问题。
(二)抓特色产业。我县具有传统农业的潜在优势,县委、政府把握现代农业的发展特点,提出“五个一”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战略,即发展一枝花(金银花)、一只鸡(秀山土鸡)、一杯茶(茶叶)、一盘果(高端猕猴桃)、一桶油(油茶)。目前,已建成金银花基地30万亩、优质茶叶基地7.8万亩、高端猕猴桃基地3万亩、油茶基地12万亩,年出栏土鸡1000万只,成为全国油茶试点县和全市金银花基地县、土鸡养殖基地县、茶叶重点县。
(三)抓政策扶持。建立县财政投入补助机制,除中央、市级项目资金专项投入外,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补助特色农业产业。建立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引导鼓励农业种养大户、经营业主流转土地时让利于农民,在用工上优先于农民。
(四)抓品牌打造。县政府出台《关于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安排财政预算100万元用于农产品品牌打造。目前,全县注册商标69个,有机食品认证10个,QS认证17个,GAP认证1个。
(五)抓农市对接。着力培育“龙头带基地、产销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通过政府引导,形成了“农市、农超、农社”对接等产销关系,拉长了产业链。已在北京、重庆等地设立农产品直销店36个。
(六)抓考核评比。围绕五大特色农业产业,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对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对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经营主体实行授牌和奖励。
三、问题·对策建议
重庆市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秀山处于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外出和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农业人口逐步转移的情况下,必须切实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激发农民从事农业产业的积极性,使农业成为成生态效率和效益的产业,使农民成为能致富的职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当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
(一)主要问题
1.政策支撑不够。例如国家对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裂尚未进行法律和政策的确认;我县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农场的认定、管理及扶持,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政策。某些涉农政策执行效果不好,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政策规定向银行贷款难的瓶颈仍未突破。
2.财政扶持有限。农业产业投入大、周期长,现行的中央、市级专项资金总量偏小,县级财政扶持更是力不从心,农村水利、交通、电力、农机、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较差,加上县级农业保险业、农业商品化服务组织发展滞后,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影响了新型农业产业做大做强。
3.抗风险能力弱。农业产业是靠天产业,抗灾能力弱,市场经营风险大,比较效益低。以我县为例,虽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多,但经济总量偏小、盈利能力不强,部分经营主体发展困难较多,处于步履维艰、濒临倒闭状态。
4.科技含量不高。一些业主自身素质偏低,企业管理处于粗放型阶段,部分专业合作社属于农民自发邀约入伙,市场经销、产品包装、品牌打造、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欠缺。政府引导机制不健全,经营主体自生自灭现象比较突出。
5.从业人员减弱。由于绝大多数农村健康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的老弱群体根本无法满足经营主体专业化、标准化的用工需求,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谁务农、谁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实现农业从传统向现代转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3、2014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要立足市情、县情遵循农业现代化规律,坚持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不动摇,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战略部署,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的基础地位,提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潜能和活力,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大发展。
2.注重调研,确保政策的强有力支撑。土地承包权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裂,是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国家的政策法规应作出相应回应。出台政策文件,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凡要求相关部门出台配套跟进措施的要有明确的刚性规定。积极探索土地银行这一新模式,实施以土地权益为基础的抵押。在集镇建设规划时要充分考虑预留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加快土地确权登记,搭建好流转平台。探索土地流入和流出双向补贴机制,确保流转主体效益,特别是有效解决流转主体的生产资金难题。
3.抢抓机遇,切实加大农业产业投入。市、县应抢抓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黄金期,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和资金投入,争取取消民族地区农业发展配套资金,积极协调落实农业产业发展信贷并给与贴息补助。要结合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定位,对我县一、二、三产业和原有的金银花、土鸡两大举旗产业,围绕市场行情、产品市场占有率、附加值、农民增收情况等深入开展调研,充分论证,适时调整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资金投向,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
4.转变观念,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需求,转变观念,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简化办事流程尤其是涉农金融服务。协调好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抓好落实农民就业、低保、医保等待遇,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农民进城释放土地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5.创新机制,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动力。建立健全农业补贴、补偿,人才引进和培训,科技服务等机制,适应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特别是要加强科技指导,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帮助经营主体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联姻,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围绕市场和产品优势帮助经营主体搭建交流平台,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