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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坪塘整治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5-01-29 12:03:29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山坪塘整治工程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办好22件民生实事之一,不仅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更关系到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秀山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基础设施相对比较脆弱,一旦遭受极端天气的影响,边远山区农业生产和人畜饮水即受到极大损失。为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很快在全县掀起了开展山坪塘整治的高潮。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对2013年我县开展的山坪塘整治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年久失修,亟需整治
根据县水务局的统计,我县共有376口山坪塘,大多数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经过数十年的运行,缺少必要的维护和管理,工程淤积量大,坝体局部垮塌、渗漏严重,坝身单薄且高度不够,放水、排洪设施缺失或损毁,已严重制约工程的使用和安全运行,直接影响其功能作用的发挥,急需整治加固。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年内“完成7.4万口山坪塘整治”的总体要求,我县在全市率先提出了“一年完成三年整治任务”的响亮口号。本着“蓄得住水、放得出水、泄得了洪”的原则,以“整治一口,销号一口,发挥效益一口”为总体要求,强力推进山坪塘整治工作。
二、措施——先建后补,克难攻坚
全面加快山坪塘整治,是解决我县农村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水源的关键措施,是应对持续干旱、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根本举措,是最贴近农民群众的民生水利工程,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环境改善,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有着重要意义,已成为农民群众热切期盼、基层干部强烈呼吁的民生事项。由于全县山坪塘整治,量大面广,因此在实施山坪塘整治工程中,推行“四项工作机制”,确保了山坪塘整治工作快速、高效推进。
1.运用一线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县委书记亲自召开动员会,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376口山坪塘的整治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细化,逐级明确目标责任;将县四大家领导,县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领导及各乡镇(街道)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落实到每口山坪塘,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组织实施山坪塘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作为山坪塘整治责任主体,成立了专门的山坪塘整治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村组作为山坪塘整治具体实施人,积极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挖清淤,搬石运料,从而有效推动了山坪塘整治工作。
2.善用分解工作机制,集思广益、破解难题。一是破解资金难题。按照“规划依托、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模式,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山坪塘整治资金投入机制。把山坪塘整治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先补助一半启动整治工作,从而有效破解了山坪塘整治资金瓶颈。二是破解技术难题。全县有17口是原计划的小二型水库,由于库容量难以达到原有的设计标准,已经降为山坪塘,县水务局组成技术组对此统一会诊论证,集思广益、确定可行方案。三是破解运输难题。全县有三分之一的山坪塘处于高山峡谷中,重新整治受到交通不便的严重制约,因此采取了索道提、牛马驮、人力运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运输难。
3.巧用考核工作机制,信息互通、督查到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乡镇(街道)10天一上报,水务局10天一通报的方式确保信息互通。县委、县政府督查室10天一督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带队分片区督查,县四大家主要领导不定期对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现场督察和指导。约谈工作不落实、工程进度慢、质量差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3年度考核内容。
4.常用服务工作机制,跟踪项目、确保质量。县水务局班子成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分8个片区进行跟踪管理和技术服务,做好“一塘一整治”方案,督查工程建设中砼、钢材、六棱块的质量和提供技术指导。整治过程中,先由受益村民采取“一事一议”的程序,商定好工程建设、占地、筹资筹劳、建后运行管护等事宜,再由专门队伍设计施工,受益群众和专业监理联合监管。工程完工后,先由乡镇(街道)组织初验合格后报县水务局,再由县水务局、财政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复查验收,做到整治一口,验收一口,合格一口,补助一口,归档一口。
三、成效——全市率先,实效明显
至2013年底,我县已全面完成376口山坪塘整治任务。累计完成投资3467.02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3067.02万元)。其中山坪塘整治专项资金1600万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30万元,小农水资金200万元,抗旱资金170万元,项目乡镇村居利用村级土地复垦集体经济自筹资金1467.02万元,群众投工投劳8260个。工程建成后,新增蓄水能力206.4万m3,恢复改善灌面2.2万亩,解决了2.3万农村居民的人畜饮水问题。截止2014年4月底,山坪塘整治工作三级验收(乡镇验收、县级验收、市级验收)已全部完成,合格率达100%。目前,我县已基本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完善运行管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其职能职责,并将其列入村规民约,按照“三为民”原则(民建、民管、民受益),充分发挥山坪塘解决农田灌溉、农村饮水、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的多重功效,确保群众长期得实惠。
四、建议——建立机制,永续利用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组织实施。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地方整治对象不明确,将没有灌溉实效的鱼塘一并纳入了整治范围;对于位于山区的山坪塘,不应普遍实施清淤深挖扩容。有的建在卡斯卡地貌的区域,不清淤就不漏水,个别的因清淤反而导致漏水,群众也有意见。加之清淤的淤渣不好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就连加坝的取土、材料搬运也有难题。建议山坪塘整治,实施加坝清淤深挖扩容前,应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科学论证,增添措施,制定合理整治方案,设置放水设施,根治渗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2.保护水源,不能让山坪塘变成死水塘。由于农村少数地方不注重环境卫生,少数修建在村寨比较集中地方的山坪塘,很容易成为人们倾卸垃圾的场所,加之秀山8、9月份进入伏旱期,水源本身不够充足,因此容易成为死水塘,污染水质,不能成为老百姓生活用水的后备用水。因此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立碑敬告农户,明确规矩,显得尤其必要。
3.加大投入,制定资金筹集机制。调研发现,过去山坪塘管护资金基本上由农村集体和群众解决,现在群众投资投劳普遍难度较大,因此必须整合相关资金。一是要争取加大市级投入,取消民族地区民生项目建设配套费,调整小农水资金使用方向,每年预算一定的维修专项经费,建立稳定的市县两级管护资金投入机制。二是按事权原则,强化责任,优化支农资金结构,用好存量资金,整合移民后扶、农综、扶贫、土地复垦等资金支持山坪塘整治。三是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调动村组、农民的积极性并落实好自筹资金。
4.建立管护机制,推进山坪塘及其附属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山坪塘属于用水工程,既有政府投入、政府补助,又有群众投资投劳,目前产权不够明晰,应将产权明确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村组所有,建立备用档案。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工程改造、工程管护、水权分配、用水管理、水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作用,主管部门要制定可行的引导农民成立用水协会、确定水价、长效管护基金等办法,推行农民用水自治,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等办法,避免重建轻管现象,形成山坪塘长效管护机制,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工程的长期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