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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write--] 发布时间:2015-01-29 12:03:53

 

 
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饮水安全是最直接、最紧迫、最现实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边远贫困山区,特别是平阳盖、川河盖片区由于遭受极端天气的困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十分不便。按照市委对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两年如期完成的规划目标任务。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大敏带领农工委对我县农村人饮水安全工程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我县位于重庆市东南端,全县幅员面积2462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24个乡镇,总人口65万人。由于地质构造复杂和环境污染,部分浅中层地下水矿化度、氟化物、微生物等均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截止目前,全县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还有15万人。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政策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了民生水利建设步伐。据水务部门统计,已利用各类资金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583处,解决和改善了45.1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达标人口36.22万人,达标率为80.3%。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426处,供水人口30.74万人(包括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人口1.27万人),达标人口24.79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1157处,供水人口14.39万人,达标人口11.43万人。确保“十二五”确定的全面完成农村饮水目标,实现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饮水安全保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严格推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建管模式,初步建立起了全县饮水安全保障体制。一是从个体手中全部收回了乡镇水厂经营权,结束了个体经营水厂的历史,全面理顺了全县供水管理机制。同时,成立了秀山县禹通乡镇供水公司,专门负责乡镇水厂的经营管理。对于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工程仍采取以村组自行管理的模式。形成了“集镇水厂企业经营、村级水厂村组管理,水务部门提供技术服务”的供水服务体系。二是建立了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加强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监测。县水务局于2010年成立了水质监测站,落实专业技术人员6人,配备专门的水质检测实验室和检测设备,检测指标可达35项。三是2013年2月出台了《秀山自治县乡镇供水管理试行办法》(秀山府发〔2013〕6号),有利促进了乡镇供水管理迈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走出长期以来法律缺位的困境,对保障乡镇供水企业及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乡镇供水管理秩序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并由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修管护。四是制定了农村饮水应急预案,提高农村饮水保障能力。
(三)工作的主要成效
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解决群众饮水难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要求,我县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思路,推行“以集镇为中心建设大水厂,以农村为供区搞管网延伸”的建设思路。一是在乡镇集镇地新建或改扩建乡镇自来水厂25座,覆盖全县21个乡镇,日供水规模3.2万吨。二是对乡镇集镇附近的农村地区采取管网延伸解决人饮问题。自2008年以来,全县共建设延伸输供水管1380公里。供水人口达11.3万人。三是对偏远山区采取集中修建供水蓄水池解决群众饮水困难。2013年以来,全县共修建集中式供水工程55处蓄水池46口,解决3万农村居民饮水困难。
2.精心谋划,打造人饮精品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水厂选址到管网建设实现了全面优化,确保让更多的群众长受益。
在水厂选址阶段,县级水务部门和管理单位共同商讨,在确保水源充足、供水有保障的前提下,尽量选择附近人口较为集中、交通较为便利的地方,便于水厂建成后的管理。
在建设阶段,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实行全程监理制;同时,派驻项目实施现场代表,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确保工程质量。
为有效减少在供水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在新安装的供水管网上全面采用国际上广泛运用具有卫生指标高、耐老化、耐腐蚀等优点的聚乙烯塑料管(PE管),并且还对全县所有乡镇水厂原有供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更换。经过改造后,管网持续供水有保障,主干管最小服务水头也在14米以上,水厂运行的综合水损率从原来的70%左右降低到30%以内。
3.强化管理,做大做强供水产业
为了加强规模化水厂的建后管理,县部门结合实际,于2008年12月成立了秀山县禹通乡镇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全县所有乡镇水厂的运行管理工作,极大地改善了乡镇水厂的供水水质,提高服务管理水平,2013年实现水费征收425万元,收入增长20倍,初步建立了乡镇水厂的良性运行机制,在重庆市乡镇供水管理中已处于领先水平。一是强力推进水价改革。制定了“全县所有乡镇水价一致,所有乡镇水价与县城一致”的水价政策,在重庆市内首次实现了城乡“水不同网同价”的目标,结束全县水价混乱的历史。另外,2011年出台的城乡安装服务收费标准,入户管道10米以内统一价格,改变了以前安装服务乱收费的局面,得到了广大用水户的认可。二是率先在全市建设标准营业厅。投资700万元,在原八区所在地新建了8座乡镇水厂客户服务中心,将全县所有乡镇水厂分8个片区进行管理,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三是全面推广使用水表箱。在乡镇水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水表箱,使用后,不仅外表美观大方,防止了水表因放置在地上而导致机械损坏,而且减少了水表因冬天冰雪损坏的程度,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
1.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部门监督。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落实以人为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方面,对审计、环保、国土、电力等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没有明确的规定,个别地方为了行业利益执行不力。为了使这项惠民、利民工程达到预期效果,建议针对当前农村人饮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研和检查,形成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由市、县下文出台政策,明确职责,并建立监督机制,共同促进农村饮水安全的健康发展。
2.加强科学宣传,调动群众积极性。
目前,在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群众安全饮水意识不够强,在工程建设初期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较差,不出资投劳建设饮水工程,影响工程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大政策宣传,以已建立工程为典范,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效益,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从建设初期就积极投入到饮水工程建设中来。
3.增加前期投入,提高建设补助标准。由于农村人饮工程点多、面广、前期工程量大,项目建设大多处于边远贫困山区,群众经济基础薄弱,自筹困难,工程建设难度相当大,加之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滞后,财政可用资金乏力,要实现人民群众“方便地喝好水”,建议适当提高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人饮安全工程建设市级及以上补助标准,取消民族发展地区人饮安全工程财政配套费。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人饮安全项目前期工作投入的政策性文件,整合相关资金,敦促市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项目资金投入,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调动村组、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4.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财政投入机制。在很多地方,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现象依然存在。三分建七分管,建后管理仍是农村饮水安全的重点。受供水规模、农民水用水习惯及经济状况等原因造成收费难、管理难、维修费用高,农村供水水价难以实现全成本定价,有的地方收取的水费仅够支付电费和管理人员工资。针对工程建后大量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建议一是工程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尽可能集中成片,既能扩大供水规模,又能降低管理费用,并将部分成本摊入水价;二是政府部门建立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的财政补贴机制,列入地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工程运行中的化验、检测、维护资金有固定来源,使工程能及时维护,设备及时更新,从而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让农民共享受水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