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委关于县17届人大第1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复 函

发布:[!--write--] 发布时间:2018-01-10 21:03:17

 杨秀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学校教职工体检制度的建议》(第13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教师为了搞好工作,无暇顾及自己的身体。面对社会对教育的期待和自身对教育质量的追求,他们超负荷工作,透支健康,很难发现一些潜在的疾病。秀山县委、县政府为了确保各级学校教师能够健康地为教育事业工作, 20169月,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秀山委组201688号)。该通知涉及到学校教职工体检有关内容为: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其他人员(含中级及以下教师)体检经费2016年由所在单位负责,体检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2016年原则上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由各单位与县人民医院协商确定;从2017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干部体检,体检经费纳入各单位当年财政预算,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此复函已经李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1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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