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检察院民行监督工作
发布:[!--write--] 发布时间:2018-03-26 09:52:50
2018年3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吕英带队到县检察院,就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和推进公益诉讼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县检察院新办公大楼装修进展情况。随后,在县检察院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检察院检察长杨译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和推进公益诉讼情况的汇报,并对加强民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讨论。
调研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调研组指出,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民行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县检察院转变工作思路、勇于探索创新、找准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触角、督促积极履职、努力化解矛盾,加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初步形成了“大民行”检察工作格局。但是,仍然存在对民行监督宣传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民行检察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新时代民行监督工作的新任务,检察建议办理有待规范、影响民行监督实效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要高度重视传统民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将其作为检察机关助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载体,抓细抓实抓到位,打造成我县民生检察的新品牌。要强化责任担当,突出监督重点,拓展案源渠道,完善监督程序,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民事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运行体系。要坚持审慎行使权力,依法依规监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配备足够办案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公益组织和新媒体等力量,做好传统民行监督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大敏、任江河、唐太成、王天文,县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县人大法制民族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调研座谈。(通讯员 陶继伟)